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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2013年报告
来源: | 作者:bianjiao | 发布时间: 2015-09-08 | 18147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闻工作者担负着社会主义道德践行者与宣传者的双重身份,责任重大。作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必须遵循和实践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荣辱观、道德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闻宣传工作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研究分析传媒伦理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新闻传媒职业伦理建设、指导新闻实践,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我们注意到,在传媒具体的职业实践中,传媒伦理作为一种“软约束”,尚未成为传媒工作者内心不可亵渎的律令。而当下中国转型中的传媒业,遭遇的传媒伦理问题更为突出,社会道德失范与职业道德失范的双重困扰,致使各类传媒伦理问题频发,损害了传媒业的公共形象,也不利于传媒业的健康发展。

 

职业道德失范,危及的是媒体的公信力,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致命杀手,这个道理可以说尽人皆知。但是空谈理想信念、空谈思想道德建设很难取得好的成效。在刚刚过去的 2013年,中国传媒伦理热点事件频出,争议问题不断。因此,在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指导下,我们结合热点典型案例,对本年度十大传媒伦理问题做了梳理。希望通过这种结合具体对象的、富有针对性的讨论,加深对传媒在中国社会承担角色和必须有的专业边界与规范的理解,展开专业思考,促进行业自律。

 

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讨论以主体案例发生时间先后为序。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情境伦理(Situational Ethics)的理论,道德标准应随着情境变化而有所不同,伦理问题不能用抽象的方式决定,而是应以具体真实情况作为依据。梳理2013年中国传媒伦理热点问题,会发现几乎每个案例都有不同意见的争论、辩难,这揭示了伦理选择的复杂性、多向性。我们相信,通过这种针对具体个案的认真讨论、仔细考量,将有助于更加深入地理解我们所处的转型社会中,新的传播格局下中国传媒的生存状态,进而加深对中国传媒伦理建设所面临挑战及应对的认识,起到增加行业共识,提高职业自律的作用。 

 

一、“采访”“表演” 应有区别 

 

【事 件】20131月,正当柴静新书《看见》热卖之际,凤凰卫视记者闾丘露薇发表《说说电视记者这行吧》等评论,认为柴静其实是“电视节目主持人”,而非“电视新闻记者”,因为记者应该“把自己隐藏在当事人和新闻事件后面”,而不是“利用镜头去塑造记者的细心、体贴、关怀”。此文一出,立即引发热烈讨论。柴静在央视的同事董路也发表博文评论她的“表演式采访”,他说:“我不反对柴静在镜头前面努力地去‘演’,只不过当无数人拥趸将柴静的表演视为真实的时候,再对比其头上顶着的‘新闻’两个字,就很是错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