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一些媒体在报道中把“国骂”嵌入标题中,发泄对此事件的情绪。比如,山东一家晚报的标题是《李天一他妈的要求高,律师不干了》,还有媒体用《李天一他妈逼的律师辞职》《李某某他妈的舆论战》等标题。
对此,有些受众表示赞赏,认为媒体痛快淋漓地表达了报道倾向,是2013年最佳标题;但是也有不少受众及媒体人表示反对,如身份认证为泉州广播电视台主持人的“@1059阳啊”在微博上批评:这样的标题确实有失新闻水准。深圳大学辜晓进教授则评论道:离开国骂这样的低俗噱头,就做不出更吸引眼球的标题了吗?
据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部分媒体“使用内容低俗的新闻标题,有失社会公德”进行了相应处罚。
【点 评】语不惊人死不休,是媒体报道语言风格的追求。但是,因此就把国骂,把“屌丝”、“坑爹”等网络流行语不加筛选地搬到媒体报道中,却是既无能,又不负责任的表现。
媒体以社会大众为传播对象,用语除了对吸引力、冲击力的追求,更要规范、严谨、文明。
新闻语言粗鄙化的现象,不仅是传媒文化低俗的表现,也显示了以刺激性、情绪化的语言表达,迎合社会情绪,甚至扩张社会戾气的某些传媒人的心态。
七、恶俗广告 败坏风尚
【事 件】8月20日,《南方都市报》GA16版整版刊登一篇广告,内容只有几行字:“前任张太:放手吧!输赢已定。好男人只属于懂得搞好自己的女人!祝你早日醒悟。搞好自己,愿,天下无三。张太。”这个“疑似小三在《南方都市报》发广告告诫前任”的版面一出,即引爆眼球,在网络上被转载若狂。
当天晚上,广东省工商局公布相关查处意见,表示该广告为某产品的商业炒作,涉嫌违反《广告法》关于广告不得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当即叫停,并启动立案程序。
【点 评】商家为牟利可能不择手段,大众媒体却不能来者不拒,有钱就赚,必须时时考虑自己的社会责任。
遵守公序良俗,是维持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即使经营者辩称这完全出于虚构,形容一个女人用了这种化妆品就变成另一个女人了。这不正是宣扬了朝三暮四、喜新厌旧的恶俗吗!这则被网友称为“小三逆袭宣言”的化妆品广告,显然是想通过挑战社会道德底线的方式“搏出位”,引发社会关注,赚取足够多的公众“眼球”。看似是一则恶俗广告的定位偏差和内容失范,伤害的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情感。从最终结果看,商家的炒作目的达到了,而媒体却付出了自己的尊严与公信,为伤害社会情感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