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明知虚假仍然传播,甚至恶意造假现象有所抬头。往年的虚假报道中记者或媒体主观故意的倾向并不明显,大多属于未尽核实责任、采编流程不规范等出现的问题。但是2013年的虚假新闻中,老汉约女网友开房见面才知是儿媳,是作者编造的虚假新闻;丈母娘婚宴送宾利也有明显故意倾向。在刘志军案件审判期间,更有某网站硬是将《新京报》的报道加入刘志军与某女星开房一段,在网上大肆传播。
简短的结论
应当说,中国传媒业存在的伦理失范问题,属于当前中国转型社会背景下整体行为规范调整的一个局部表现。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社会底线失守、道德问题频出、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丧失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但是专业传媒人不能以此作为推卸责任、拒绝自律的理由。新闻工作者既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践行者,更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宣传者,理应率先垂范。
从上述十大问题及相关案例的讨论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大多数问题的产生都与逐利有关(低俗炒作同样是以逐利为目的)。我们承认媒体具有商业性,但是绝不能将其当成一门生意来做。媒体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将社会效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比如,在越来越频繁的媒体商业运作中,媒体与企业、与广告客户的互动会越来越密切,企业、广告客户也热衷拉媒体入伙,用媒体的公信力为企业的信用背书。但需要谨慎处理的是,媒体在商业行为、企业联动中如何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如何避免企业出现负面新闻,使相关媒体公信力相应受损等问题。
在日益严峻的新媒体压力下,传统媒体生存环境日益艰难;在风起云涌的新媒体产业创新潮中,新媒体本身也在起起伏伏,未来发展充满不确定性。可以预见,如果没有严格的自律与他律措施,将会有更多媒体采取更多不惜突破伦理底线的做法,新闻专业操守、职业理念将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但无论如何,职业传媒人必须深刻认识到,不管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公信力是保证其永续发展的基础,任何以贬损公信力换取生存保障的行为都将得不偿失。
在新媒体、自媒体时代,传媒伦理的基本规则不会改变,但具体问题、表现形态却会面临新的挑战。这迫切需要业界与学界协作互动,积极应对。另外,自媒体环境下传媒伦理问题已经超越了新闻专业领域,而无时无刻不处于广大受众的严密监督之下。因为大众媒体已经不是唯一掌握话语权的传播渠道,受众可以在多渠道的信息来源中寻求更清晰的事实,大众媒体的任何失误,都会被揭露出来,其公信力会受到挑战。为获得更坚固的职业生存基础,传媒人必须更严格地加强自律规范,并求得社会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