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杂志社、报社都有编辑这个岗位。无论是以前的责任编辑,还是现在的文字编辑,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修改稿件。
一般而言,作者是某一方面的专家,编辑的认识、水平与作者相比要差一些。编辑有什么资格修改作者的稿件呢?我以为,编辑改稿基于三点考虑。
其一,编辑是第一读者,从读者的角度,
看看稿件的表述是否方便读者的阅读和理解。有时,作者会“当局者迷”,还得需要编辑的“旁观者清”。好比一个人要在墙上挂一幅画,挂画者对高度、水平难以把握,往往需要有一个人站在稍远的地方看,帮助把握尺度。
其二,每一个人在做事的时候不可避免有疏漏,有失误,作者写稿也一样,别人换一个角度思考,容易发现问题。有人认为,“无错不成书”,虽然说得绝对些,但从统计意义上说是正确的。我们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可能有差错的存在。编校质量的合格标准定在万分之一,也是这个道理。因此,纠正稿中的差错,是完全必要的。
其三,编辑与作者相比,在规范化上面有优势,如文字规范、格式规范、标点规范、数字用法的规范……把稿件置于同样的标准体系下,编者、作者、读者之间就容易沟通,便于正确理解。这方面,编辑的作用更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编辑改稿不能很随意。《著作权法》赋予编辑改稿的权利是很少一部分,编辑应当尊重作者,在不违背作者意愿的前提下作表述上的修饰。而对于作者成稿过程中的疏漏、差错和不规范的地方,则可以大胆修改。
当然,如果编辑作随意修改,在出版过程中也不与作者交流,很容易出现违背作者意愿的状况。作为作者,我也有过切肤之痛。
我曾写过一篇关于数学教育家弗赖登塔尔(20世纪最著名的数学教育家,曾来华讲学)的文章,涉及到他的生平及教育思想,不少内容在他生前有中文书刊发表过,我参与编写的一本书中也有相关内容。而那次成文在他去世后,所以我在文中最后一部分,介绍了他最后的工作和临终的一些情况。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是那么的平常,却又是那么的与众不同。那天早晨,他来到公园散步,然后在长凳上休息……就这样离开了。就是最后的那部分内容,本来属于在中文书刊上首次发表的,但在事先没有沟通的情况下被编辑删除了。当我见到这份杂志的时候,惊呆了。被删后的文章,无论从阅读还是纪念的角度看,其价值都要差了很多。这件事,给我留下了深深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