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形容词又有了新的花样,那便是用学术面貌的抽象名词来打扮。再举数例为证:
这是难度很高的技巧。
他不愧为热情型的人。
太专业性的字眼恐怕查不到吧。
「难度很高的」是什么鬼话呢?原意不就是「很难的」吗?同理,「热情型的人」就是「热情的人」;「太专业性的字眼」就是「太专门的字眼」。到抽象名词里去兜了一圈回来,门面像是堂皇了,内容仍是空洞的。
形容词或修饰语 (modifier) 可以放在名词之前,谓之前饰,也可以跟在名词之后,谓之后饰。法文往往后饰,例如纪德的作品 La Symphonie pastorale与 Les Nourrituresterrestres,形容词都跟在名词之后;若译成英文,例如 The Pastoral Symphony,便是前饰了。中文译为「田园交响乐」,也是前饰。
英文的形容词照例是前饰,例如前引雪莱的诗句,但有时也可以后饰,例如雪莱的另一诗句:One too like thee--tameless, and swift, and proud 。至于形容词片或子句,则往往后饰,例如:man of action, I saw a man who looked like your brother。(※英:此例极佳,请注意!)
目前的白话文,不知何故,几乎一律前饰,似乎不懂后饰之道。例如前引的英文句,若用中文来说,一般人会不假思索说成:「我见到一个长得像你兄弟的男人。」却很少人会说:「我见到一个男人,长得像你兄弟。」如果句短,前饰也无所谓。如果句长,前饰就太生硬了。例如下面这句:「我见到一个长得像你兄弟说话也有点像他的陌生男人。」就冗长得尾大不掉了。要是改为后饰,就自然得多:「我见到一个陌生男人,长得像你兄弟,说话也有点像他。」其实文言文的句子往往是后饰的,例如司马迁写项羽与李广的这两句:
籍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
广为人长,猿臂,其善射亦天性也。
这两句在当代白话文里,很可能变成:
项籍是一个身高八尺,力能扛鼎,同时才气过人的汉子。
李广是一个高个子,手臂长得好像猿臂,天性就会射箭的人。
后饰句可以一路加下去,虽长而不失自然,富于弹性。前饰句以名词压底,一长了,就显得累赘,紧张,不胜负担。所以前饰句是关闭句,后饰句是开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