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所谓“真实”强调的是新闻事实的客观发生,强调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在某种意义上真实就是事实。
而“真实感”却是极为主观的、可以创造的东西,它依赖于我们的表达技巧或者修辞手法。新闻实践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虚假报道大行其道,有些甚至会在很多年后才会被揭穿。
明明是假的,为什么人们信以为真。原因很简单,就在于它运用了新闻的形式和必要的修辞,创造出了一种让人信赖的“真实感”。
从另外一个角度去反观,我们也看到过不少令人质疑的真人、真事报道,其原因恰恰在于其“真实感”的丧失。因此,“真实感”是新闻修辞的核心指向。
新闻修辞:通向“真实感”的路径
“像任何语篇一样,新闻也是通过语言来表述世界的。由于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不可避免地会把所表述的内容置于某种信念或价值观念框架之内。”
当西方的客观、真实讨论演变成一种理念上的坚守时,现实世界的人们已经承认了新闻的绝对真实和客观之不可达。因此,以公信力为生存基础的新闻要取得让人信服的效应,除了要尊重新闻的客观、真实属性之外,还要借助于必要的新闻修辞手段来强化“真实感”以及客观性。
作为通向“真实感”的主要路径,常见的新闻修辞手法有以下几种:
1.直接叙述和目击报道,增强现场感、证据感。
所谓现场感,就是指新闻作品能使读者如临其境,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产生强烈的感染力;用绘声绘色的描写,传神的笔墨,“再现”事物的本来面目;用情景交融写法,见事又见人,展示事物的“多维的画面”;用进行式的手法,呈现事物动态发展的过程。由于现场新闻总能把事件发生的现场所见所闻如实地、客观地再现出来,记者亲临现场原汁原味地展示的讲述,无疑会让坚信“眼见为实”的读者产生真实、可信的感觉和感受。
记者能够亲历现场无疑是新闻真实感的可靠保证,但是在具体的新闻采写实践中,很多新闻事实(尤其是一些突发性事件如火灾、海啸、事故等等)发生时,记者不可能预先到达现场。这时候绝大多数记者会寻求退而求其次的做法 :寻找现场目击者或新闻事件的当事人。目击者和当事人作为“证人”的出场,不仅保障了新闻报道的完成,其特殊的身份还会为新闻报道平添一份“证据感”。
众多媒体在栏目或版面上打出“现场”、“目击”、“亲历”等字样,以某媒体为例,一个月所谓的目击新闻报道共计17条,但是仔细审视这些报道的条目和具体内容,称得上真正“目击”或者能够体现出“目击”意义的只有一篇《本报记者现场目击美军演习实况》,其他的新闻报道是否强调现场与目击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意义。由此看来,“目击”、“现场”等字眼更多地代表的是一种修辞策略和手法。
2.利用可靠信息来源和引语,增强权威感、增强客观性。
新闻实践中,记者不能亲临的新闻现场越多,他们对消息来源的依赖越大。但是并非所有的消息来源都一样可靠。“社会等级似乎在新闻可信度和可靠性的修辞等级中再次体现出来。”记者可靠的新闻信息来源主要是指官方、专家、社会精英人物等,他们自身的特殊身份或经历(主要是权力、地位、学识、财富等积累性因素)在受众心目中很容易转换成“权威性”和“说服力”,引用和借助这些信息来源可以有效地增进新闻报道的真实感、可信性。因此交待信息来源和大量使用引语的新闻写作风格早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就已经成为新闻写作中不成文的规定。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的新闻学教程就认为,直接引语会提高新闻的可信程度。
让被采访对象或者新闻事件的当事人自己来说话,避免记者喧宾夺主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新闻报道自然会显得更加客观。因此,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的大量使用是西方通讯社运用最多的新闻修辞手段。
3.运用相关数据,增强准确性。
“新闻话语的修辞还通过确切数字所隐含的精确性来强烈地暗示其真实性。”而且,真正重要的并非数字的精确性。“而是通过数字表现出来的事实。即使使用的是同样的消息来源,各家媒体发布的数字还是可能出现很大的不同,即便是这些数字出现的不同,媒体在后续报道中也很少纠正。”“他们最重要的是用来表明报道的精确性,从而显示其真实性。”这也充分解释了为什么新闻话语中常常会充斥着各种数字的问题。
4.通过争论中的多方观点呈现,增强公正性。
主观臆断和发表自己的看法历来被视为新闻写作和报道的最大禁忌。虽然新闻界已经越来越认识到绝对的客观已经成为历史上的所谓“神话”,但是这并不妨碍“客观性理念”得到日益广泛的认同和推广。
很多新闻学著作为公正和平衡做出了注脚 :“假如候选人A对他的对手B提出一个严重的指责,那么公正就要求记者找到B,询问他的答复。受到控告和指责的人应当永远有机会,而且,他们的回答应该是及时的。”当公正和平衡已经演变成一种公式时,它在修辞学上的意义也就替代了它的真实内涵。(中文编辑校对网节选自《新闻修辞的策略和底线》,作者:彭焕萍)